本報訊 2016年1月,專利權人棗莊某熱水器廠就其發明專利“殼管儲水多管加熱聯箱熱流體換熱器及其制作工藝”訴棗莊某采暖設備有限公司產品專利侵權,向棗莊市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。棗莊局受理后, 依照《專利行政執法辦法》第十三條規定組成5人合議組,依法進行了口頭審理、調查取證、調解、合議。2016年5月10日,合議組以事實為根據,以法律為準繩,作出《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處理決定書》(棗知法處字[2016]1號),《決定書》做出了現有技術抗辯成立,不構成侵權的處理決定。
專利權人不服棗莊局作出的處理決定,提請行政訴訟。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,2016年11月判決棗莊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處理決定,證據確鑿,適用法律、法規正確,符合法定程序,駁回了專利權人的訴訟請求。專利權人不服一審判決,繼續進行上訴,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,于2017年6月作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的判決。至此,歷時1年半的專利侵權糾紛以棗莊局作出的處理決定正確結束。
在對本案的侵權糾紛處理中,棗莊局依據法定行政職權,按照法定程序,嚴格依法行政、合理行政。本案的終審結果,也是對棗莊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、處理專利糾紛能力的進一步肯定。通過本案,既鍛煉了棗莊局執法隊伍,進一步提升了執法人員依法處理專利糾紛能力,也為以后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奠定了扎實的基礎。(宋宜德 魏成建 張金麗)